根据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南京市范围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明显,具备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科技特长生
长江路校区:共计26人,其中电子控制创新科技13人,科学人文融合创新13人。
(二)学科特长生
长江路校区:共计45人。
震旦校区:共计20人。
|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 长江路校区 |
5 |
10 |
10 |
10 |
10 |
| 震旦校区 |
|
10 |
10 |
|
|
三、报名条件(一)科技特长生
报名参加科技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应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应为B级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理论学习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或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浓厚兴趣的考生。
2.初中阶段在区级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三等奖)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3.综合素养优异,在初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二)学科特长生
报名参加学科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应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应为B级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有特别兴趣,初中阶段在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2.在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学习中,文化成绩、实验操作、社团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
3.综合素养优异,在初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信息登记:4月24—4月26日,微信扫南京市第九中学中招信息登记二维码,用手机号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

2.资格审核:4月25—4月26日20:00,考生或家长至南京九中长江路校区招生服务中心递交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对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网上报名:4月28日9:00—29日17:00,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截止时间4月29日17:00。特长生不能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4.现场确认:5月8日,领取准考证。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8日9:00—11:00、14:30—16:30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南京九中长江路校区招生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加试办法 1.考生凭准考证到学校(长江路校区)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时间:5月10日上午(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加试内容:综合知识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相关特长的知识考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办法 1.5月12日,学校按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完成意向确认程序。
2.5月13日至5月14日,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意向确认考生名单和成绩。
3.6月8日至6月12日,市招考院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意向确认考生名单。
4.7月6日,为中考成绩达到总分80%的意向确认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七、其他 1、本简章由南京市第九中学学科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25-68586052、68586053。
南京市第九中学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