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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育人路 依法执教守底线——我校举办青年教师普法专题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6-06-11|发布者:黄学杰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教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2026年6月10日下午,我校在青年教师成长训练营活动中,特邀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庭长来校,面向全体青年教师及班主任开展普法专题交流。本次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与“教师自我保护”为核心议题,紧密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真实校园案例,为与会教师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法治教育课。
       聚焦法律前沿,厘清校园责任边界
       作为长期深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一线的资深法官,王萍庭长首先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切入,详细解读了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的三种责任情形。她指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王庭长强调,学校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学校是否已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设施是否存在隐患、事发后是否及时处置等因素,避免产生“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然担责”的误解。这一解读为教师们明晰了日常班级管理中的法律边界。

       多维解读保护体系,聚焦校园欺凌防控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王庭长结合办案经验,重点剖析了家庭保护与学校保护的实践要点。她列举了多起因家长疏于照管导致未成年人坠楼等悲剧案例,指出监护的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安全与健康。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社会热点,王庭长介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并强调学校应通过专题教育、强化日常管理来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她特别提到,对于校园暴力,学校若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将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侵权责任,这要求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传授实操方法,守护教师自身权益
       在关注学生保护的同时,王庭长也十分重视教师的自我保护与心理健康。她向与会教师分享了“依法执教、科学留痕”的十二条实操建议,涵盖谈话录音、监控取证、请假条存档、突发事件冷静处置等细节。例如,在与个别学生或家长谈话时,建议在监控覆盖区域进行并同步录音,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有助于事后复盘沟通效果。王庭长结合自身多年审判经验指出,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善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若遭遇家长施暴或学生殴打,应第一时间报警,依法维权。此外,针对教师职业倦怠与心理健康问题,她还提供了情绪管理、自我激励等心理调适方法,鼓励大家保持平和心态。
       温情育人守初心,法治精神入人心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案例翔实,紧密贴合班主任与青年教师的日常工作。参会教师纷纷表示,通过王庭长的讲解,对教育管理中的法律红线与操作规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法治精神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既做学生合法权益的守护者,也做依法执教的践行者。未来,学校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活动,引导教师以法护航、以爱育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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