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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雅辰教育科技发展基金南京市第九中学微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6-10-19|发布者:单皖苏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   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雅辰教育科技发展基金南京市第九中学微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采购   项目。根据我单位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完成上述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说明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雅辰教育科技发展基金南京市第九中学微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说明
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4.8万元(人民币肆万捌仟元)。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制作的微视频/专题片视频总时长不少于16分钟 ;
2.该项目仅限南京本地公司参与投标;
3..供应商需从事教育相关的视频拍摄与制作工作十年以上;
4..供应商需有固定的团队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视频拍摄制作要求(7天*24小时);
5..服务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总时长不少于16分钟 ,该时长应全部为供应商实时拍摄,如需采购人提供相关素材,该素材的使用将不包含在16分钟内,其他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主;
(2)供应商需提供视频拍摄前的脚本及分镜撰写、专业配音、化妆、摄影及后期制作等服务;
(3)视频拍摄和制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自带全套技术设备(设备包含ALEXA35Base、ALEXAMini LF等)和相关技术人员(需有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按采购人要求的场地,包括在校外指定地点等不同场景内,完成拍摄并同步完成后期剪辑、视频加工制作、音频处理等工作,并满足关于视频拍摄制作的其它合理要求;
6.供应商需满足未来四年内采购人对视频提出的修改要求,并免费进行修改;
7.各参与的供应商需提供入围通知书,且报价不得高于入围通知书中注明的成交优惠率;
8.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参照框架协议采购中给出的价格结算。
二、参加比选的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承诺函或具体证明材料);
2.完成本邀请函后续的附件部分明细;
3.供应商需对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做出明确的响应,包括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服务方案等。
4.本年度已参加过相关项目比选且中标的供应商不予接收。
三、接收材料的地址及说明
各供应商将报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符合参加比选的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选用快递形式送达)。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下午16点整
地址:南京市第九中学
接收人:单皖苏
联系方式:15850587954
四、本次比选的监督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
监督人:徐斌
联系方式:025-68586035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51号
五、说明
本次比选活动以信函、传真或电邮等方式发放询价函送达,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以信函、传真或电邮等方式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年10月19日

一、投标函
致: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优惠率为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邀请函,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愿意按照邀请函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雅辰教育科技发展基金南京市第九中学微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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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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